Tuesday, January 04, 2005

something about money.

這次讓我來說說關於錢的故事。

我每天都在花錢,但最近三件事情,讓我對錢有了新的觀感。

第一件是,我在2005年一開春,就做了一件之前沒幹過的事:捐錢給自己常上的網站。原因是這樣的,過去一兩年來,我幾乎每天拜訪這個討論區,但最近這個網站的流量暴增,所以有一兩天連不上,當看不到這個網站會讓我悵然若失時,我心中就升起一股想解救她的熱血,於是我同幾位網友,一起捐了錢給版主,好讓這個網站更順利的經營下去。我想,雖然那些錢不多,但對我,以及我的網路生涯來說,都是一個里程碑^_^

第 二件事是Tsunami,這個讓世人從此記住的日本字,帶走了多少條生命,就在那一天之內。我看到新聞,一邊悲歎,真是天地不仁,以萬物為芻狗,但有一 個更大的聲音在我心裡想起,我到底能為這些人做些什麼?沒多久,在週日下午,於敦南誠品門口,我看到三位慈濟志工在募錢,我和內人討論之後,當場掏出兩張 現大洋,塞在捐款箱內。當慈濟志工口說感謝時,我在心裡回答,我也感謝您們,總是在最需要幫助的地方出現,謝謝你們的辛勞,也希望這點小錢能帶給一些人希 望。

最後,也是一件和錢有關的事情。話說昨天下午,印刷廠打電話給我,要我去廠裡看訂正後的稿子,我當時就想,不是說要送來公司嗎,怎麼 變成我去,但我心想, 可以在看完更正稿之後就直接回家,也不錯。所以在六點前,我就從公司離開。或許太久沒在下班時間騎車了,頓時覺得車子好多,之前那種八點下班,路上沒什麼 車的交通流暢感不見了,眼看應該可以在紅燈前轉到信義路上的停等區,怎奈眼前的車子多如螞蟻,然後我看著綠燈變成紅燈,我心想,不行,既定的目標要達到, 於是即使眼前是紅燈,我仍慢慢穿過行人區,然後從夾縫中左轉,突然一個先生從行人道上衝到馬路上,擋在我的車子前面,一看,警察。

後面就不用說了,讓我十分懊悔的是,這是一張闖紅燈的罰單,要繳一千八,幾乎是我兩天的薪水,心想,要自己到版廠去就已經很委屈了,還要因此被罰一千八。但違規就是違規了,也不能說什麼。

心得:錢可以花得很有意義,花得很爽,但也會莫名其妙的花掉,花得心不甘情不願。還有,即時前面做了很多好事,但遇到警察時,再怎麼樣的好心腸也沒用。就是這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