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要說到我那匪類(台語)了三年的高中生活。
我高中有五個一起打混的朋友,我們個性迥異,成長環境都不同,卻不知道什麼原因尬在一起(就同班咩)。我們幾個唯一的共同點應該就是音樂了。
那是瘋狂聽西洋音樂的年代,我們一起聽ICRT,英文好的那位還會一邊聽American Top 40,一些聽寫榜單。
而且我們每個人都有負責的偶像。我選了最安全的MJ,沒辦法,當時MTV盛行(但MTV台還沒進來),他的Thriller MV,我每次跟他們去MTV(一種類似卡拉OK的包廂,要點飲料,但音樂錄影帶隨你看,看的方式是寫紙條給播放人員,它會在主控室播放影片,小房間的電視就會出現影音)都會點。
英文好的那位同學主擔Debbie Gibson(不要問我為何不是Tiffany,我忘記他是否說過原因了。)
因為我們會互相吐槽(沒辦法,精力沒處發洩的高中生只能這樣自娛),為了知己知彼,所以我們會交換彼此買的卡帶,或是更功夫一點,拷貝一卷給對方(當時流行對烤的錄放音機。)
有一天,那位身形高壯,剪著俐落短髮,常常掛著招牌傻笑的外省同學,拿出了Prince的卡帶,說他很厲害,極力推薦。
我們當然要為自己的偶像辯護,順便吐槽一下對方,然後乖乖把卡帶拿回宿舍聽。
我忘記聽過之後以哪種說詞加入偶像辯護大論戰,但之後我又陸陸續續跟他借了好幾卷,就是這樣,我聽了Around the World in a Day, Sigh "O" the Times, Purple Rain, 1999,個人覺得是他精華時期的幾張專輯。
當年的我並不知道,他的音樂就這樣滲透進我高中生活的肌理內,然後隨著時間過去慢慢發酵,直到有一天我在youtube上瘋狂尋找他的音樂(說瘋狂是因為Prince反數位潮流,會砍)時,我才體會到他有多厲害(同學,我承認你說得對!)
聽說MJ跟Prince當年是宿敵(XD),這或許是難得同台的畫面:
謝謝你,Prince,我想我以後還是會三不五時腦海突然湧起你的音樂,然後四處找你的音樂來聽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