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ly 14, 2005

關於警察

身邊的人今天發生了兩件事,都和警察有關,但都和裝甲車無關。

一是一位美編早上說要來公司,結果到中午仍是沒有人影,後來才知道出了車禍,被人撞昏了,肇事者逃逸,幸有兩位路人義勇相助,送至急診室,耳朵縫了九針,幸無生命大礙。

我每天也都在台北街頭和人短兵相接,看多了毛頭小子橫衝直撞,不保持安全距離,不把別人的生命當回事。尤其現在把人撞昏了之後,竟然逃逸。我愈想愈氣,隨口就問,那有沒有報警,但說完我就知道,這句話是白說的。因為台灣警察應該不會對這樣的案件有興趣,也不會投注心力在這上面。要期望警察破案,並找出肇事者,難如上青天。

那麼台北市的警察都在幹嘛呢?台北市民最常碰到警察的情形是什麼呢?

很湊巧,這個常見的狀況,今天我身邊的人也碰到了,就是開罰單。對,住在台北市,對警察最深的感受就是,罰單開得多兇啊。車停錯位置,罰單。紅燈右轉,罰單。大馬路有分隔島,騎在斑馬線上過馬路,罰單。

友人收到罰單之後,發出無奈的怒吼:我只是停在白線外一個電線桿的距離,並沒有妨礙到任何人啊。(這句話我雖然無法親眼證實,但根據他一向注重行人尊嚴的過往行徑,可信度頗高。)

這個無礙別人的輕微犯規就收到不假顏色的罰單,對照警方對車禍逃逸者的永遠抓不到,讓人深深體會,馬英九先生說的,這是個警察國家的真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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